外国人登记
外国人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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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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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 自入境日起90天内
- - 获得滞留资格或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的外国人则于获得相应许可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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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 外国人登记申请表
- - 护照
- - 彩色相片一张(3.5x4.5)
- - 各滞留资格附件
- - 手续费: 3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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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受理外国人登记申请 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办事处
- 签发外国人登录证 在护照上加盖完成外国人登记公章
外国人登记申报
- 申报对象 : 自入境大韩民国之日起,欲滞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
- 申报期限 : 自入境日起90天内
- 申报机构 : 南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地址:首尔阳川区木洞东路151,电话号码:+82-2-2650-4617) - 必要材料 : 护照、照片、综合申请表、登录证签发手续费(30000韩元)等
结婚移民者须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居民登记副本、滞留地证明资料
(仅限与配偶所在地地址相异时)
确认违反上述规定时将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千万韩元以下处罚金并强制迁居
外国人登录证重新签发
- 申报期限 : 发生重新签发事由之日起14天内,由本人亲自申请
- 必要材料 : 护照、申请表、遗失事由书(仅限遗失时)、手续费(30000韩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