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获取不动产
居住外国人获取不动产
居住外国人购买居住用公寓、获得外国法人的韩国国内分店不动产等居住外国人获得不动产时,在未经《外汇交易法》规定之申报流程签订买卖合同后60天内,向管辖市、郡、区厅进行申报并进行所有权移交登记这种情况下,适用《不动产交易申报等相关法律》和《不动产登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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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 获取不动产合同与支付费用
- 不动产获取申报
-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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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
- 没有内容
- 不动产所在地市、郡、区厅
- 不动产所在地管辖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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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没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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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 提交材料 : 不动产获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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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尾款支付日)起60天内
- 提交材料 : 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分店则提交分店
登记簿副本)、登记申请表、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检印合同等)、登记权利证、不动产登记簿副本